根據何對《TOCT22298一1976"技術標準"》的規定,影響木材等級評定的主要缺陷有:節子、真菌侵害、蟲眼、裂紋和夾皮、彎曲、凹兜、纖維偏斜、雙心和岔節、偏枯、樹瘤、機械損傷和木材炭化等。本節僅論述各材種允許的缺陷限度及評等規則。
評定原木等級時,應注意:
①如果一根原木上有2種或2種以上的缺陷時,以降等最低者為準。
②檢尺長范圍以外的缺陷,除腐朽,腐節外,其他缺陷不計。
③《TOCT22298一1976 "技術標準"》中未涉及的缺陷均為允許,不影響原木等級。
樹瘤篇
允許缺陷限度見表2-19。
表2-19 樹瘤允許限度
一等 | 二等 | 三等 |
不允許 | 允許,但長度不超過1m |
評等規則:
①一、二等原木上均不允許樹瘤存在。
②樹瘤檢量長度不超過lm者,為三等材,其檢量長度超過lm者,為等外材。
③樹瘸一般不作為主要缺陷考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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